我省强化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作者:刘剑
2018-06-05 15:26:22

近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8年中高考即将来临,针对全省气温转暖,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加大的情况,省食药监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中高考期间师生饮食安全。

省食药监局自5月下旬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迅速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特别是考场周边餐饮单位和接待考生的宾馆、饭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食品原料;从业人员健康和晨检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食品留样情况等。此外,监管部门还要求中学食堂对豆浆、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要严格按照有关制作规定执行,严禁中学食堂加工制作冷食和生食。严禁餐饮单位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同时要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要采取相应消费警示等措施,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外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

全省各市地迅速组织,积极行动。齐齐哈尔市局在第一时间掌握了考点的设置及考生食宿点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进行了部署,并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进行细致排查,将在每个考点派驻两名执法人员,设置食品安全服务岗,每日开展检查。佳木斯市召开了高考食品安全保障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工作,督促对考点周边的各类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全力做好此次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大庆市对11个考点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要求整改到位。组织所属县区执法人员与全市11个考点的供餐学校食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严格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考试期间住校考生就餐安全。已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次,检查11个考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7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

鸡西市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考试期间人群聚集、流动人口多、监管难度大的情况,对中高考期间考点进行驻点监督,对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检查,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双鸭山市在2018年第三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做出部署,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还发布了中高考期间注意食品安全谨防食物中毒温馨提示。全市已检查餐饮单位158家,整改10家,通过规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5家。绥化市已对20家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对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的16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具备供餐能力的7家餐饮单位依法予以了关停,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大兴安岭地区在中、高考期间,各县区监管人员也将进驻考点,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