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下发通知要求 要做好禁止生态环境 保护问题整改“一刀切”
作者:吴殿峰 记者赵悦含
2018-06-03 06:11:08

为贯彻落实《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避免我省出现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一刀切”行为,1日,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下发《关于做好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一刀切”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环保问题整改“一刀切”,避免集中停产停工。

《通知》指出,要建立自查自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机制。在问题整改中,严格防止不顾客观实际、不分青红皂白、不考虑群众权益的情况发生,严禁采取“紧急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大面积无序拆除清退等简单粗暴行为,更不得要求企业督察期间集中停产检修。

《通知》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对严重污染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到位。同时要注重引导,避免整治工作中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通知》强调,各市(地)委、政府(行署)应就禁止环保“一刀切”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明确整改阶段目标和时限,应为各县(区)整改工作预留充足时间,不得层层加码、层层压减整改时限。要依托媒体,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要求,要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者坚决严肃问责,对违法者坚决依法打击。对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片面整改、错误解读环保督察而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把“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