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我省近日出台实施《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本月底开始实施。据悉,今后在经核准项目两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将自动失效。“两年”为限,对我省项目建设而言,不仅是一道“紧箍咒”,更是一个“推动阀”。以“退”为“进”,以明确的时间表倒逼项目推进落实,保证项目从纸上落到地上,从而有效实现产业项目的真落地、真开工、真推进。
每个项目的核准生成都凝结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也饱含着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预期。千辛万苦签下的项目,“准入”有了,却迟迟不开工,项目落不了地、投不了产,也就发挥不了实际应有的效益。推进缓慢,开工“搁浅”,让真金白银“睡大觉”、“晒太阳”,不仅白用功,更占用资源、劳民伤财,贻误发展、害莫大焉。究其原因,开工难除去确实难以掌控和把握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外,无论是项目储备不足、风险预估不够造成的误判、还是要素保障不足、推进力度不够的掣肘,从深层次看,都折射出包括企业和政府在内的各相关方在项目推进、监督管理、评价考核等机制上的主观缺位。更直白地说,项目的推进效果实际上也是项目相关方作风能力的映照。
我省实施的这一《办法》强调“两年”大限,不仅是对项目建设方提要求,实际上更是对项目相关各方都起作用、都产生压力的约束机制、惩戒机制。项目建设从核准通过伊始,就进入“两年”倒计时,从“备战”状态迅速进入到“实战”状态,用这种强制力赢得项目建设的“加速度”,督促企业倒排工期、倒排进度、抢前抓早,推动各级政府积极作为、有效作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振精气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项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载体,也是我省振兴发展的有效抓手,保障项目建设的时序和进度,既需要出台文件、形成外部倒逼机制,而更为关键的是要形成狠抓项目推进的主观氛围,对项目建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形成更多的实物量,以项目见效推动振兴发展。
项目建设在某种感觉上就好比一块机械手表,工艺精细,却要时刻呵护。机械手表的动力来源是靠机芯内的发条为动力,带动齿轮进而推动表针。因此,机械手表要正常运转,必须主动上满发条,否则就会停摆。项目建设亦是如此。作为后发达地区,招商引资一个好项目不容易,项目引进来,不是为了当花架子、充门面,而是要真正落地开花、投产达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效益。我省产业项目建设一直以来全速推进,但是有了项目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如何避免“广种薄收”,如何避免项目“烂尾”,考验着项目相关各方主动作为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