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2日从省卫计委了解到,去年以来,我省全面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618所,医保结算系统已与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联网,异地就医人群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今年,我省将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到北京天津等地看病可直接备案到省份。
据了解,2017年全省发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261人次,跨省6112人次,确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618所。为使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更加便民、惠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在前期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纳入的基础上,加快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定点医院选择方面扩大了范围。同时为方便异地就医人员查找各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并定期更新。
通知强调,简化备案手续。各地在给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时,切实精简手续,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程序。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员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参保人员备案。
通知要求,统筹区备案。为使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方便选择医院,减少备案周折,参保人员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只需提供就医地市或省份名称等必要信息。目前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和新疆兵团就医的,可直接备案到省份。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到就医地(所辖市、县)任意一所异地定点医院进行就医,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异地进行就医。
链接:跨省异地就医流程
第一步:先备案。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之前,需进行备案,首先需要填写一张《黑龙江省省直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转诊转院备案登记表》,省直单位的代办员、省医保局三楼服务大厅或省医保局官方网站都提供这个登记表,填好备案表后,再到省医保局三楼服务大厅或者网上服务大厅登记即可。如果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需务必到省医保局登记。哈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应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确保相关信息正确和医保账户状态正常,并持社保卡就医和结算。
第二步:选定点。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去。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各省市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详细信息。
第三步:持卡就医。大家一定要注意,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要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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