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兰新河今年年底前整体改善
作者:吴殿峰记者赵悦含
2018-06-06 15:26:09

5月3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根据《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18年底,肇兰新河流域环境卫生面貌将整体改善。

启动松北呼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据了解,肇兰新河全长93公里,是一条开凿于1966年的人工河流,从安达市内的青肯泡经呼兰河汇入松花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肇兰新河沿途接纳大庆石化公司和肇东、青冈、兰西、松北4个县(市、区)的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和农田退水,水体污染十分严重。”并提出要求:到2020年,肇兰新河消除黑臭,污染程度进一步降低,基本解决对两岸居民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环境危害。

为此,2016年我省印发了《肇兰新河环境整治规划》,在肇兰新河汇水范围的大庆、绥化、哈尔滨等三个市内实施五大类62项工程,规划投资15亿元。《规划》强调,针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8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累计完成7项,其中哈尔滨市要启动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的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肇东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要在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规划》中的7个提标改造项目要全部完成。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对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提出肇东市要完成农村畜禽粪便收集处理项目建设,形成处理能力,补齐上一年未完成的任务,全部完成19个养殖场的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兰西县要完成远大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年底投入运行。肇东市和松北区要开展沿河500米-1000米内村屯污水处理试点,每个市(区)至少要完成1个村屯的试点建设任务。此外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年底前哈尔滨市庆丰桥、肇东市金山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后投用。

将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放企业

《规划》要求,各有关市县政府要严把环境准入关。要根据当地的水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表径流生态补水方案,促进流域水体保持一定的自净功能。禁止在工业聚集区外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农副食品加工、发酵、化工、制药等污染较重行业,暂停审批石油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要严格实行区域污染物总量减排,积极推进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业“三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有序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关停、搬迁。

《规划》强调,要加强涉水企业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放企业,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计划推进工业聚集区和重点监控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组织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同时要不断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要做好农村垃圾收集和畜禽粪便收集、转移和处理,提高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定期开展河道卫生巡查、清理,保持河面和河道卫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