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作者:刘光东 记者桑蕾
2018-06-01 14:54:36

近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为推动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省国资委党委起草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是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起草印发的。针对出资企业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领导人员的法治意识仍需强化,法治工作基础有待于加强,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需要深度融合, 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时有发生等情况,从加强领导、权责一致等方面出发,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规定》所称的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下一步,省国资委党委还将结合《规定》落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在委机关和出资企业中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检查和考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编辑 狄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