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的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即以保证乡镇卫生院在岗招聘大学生不少于3000人为原则,结合大学生实际离岗情况,省卫计委联合省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18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今年补充招聘197名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5月20日。
招聘单位范围为全省政府举办有离岗大学生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签约、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招聘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医学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
应聘人员需登录省卫计委网站(www.hl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卫计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区、市)卫计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451-87258485(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
据悉,2014年,我省正式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连续3年招聘3000名医学毕业生,每年为各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招聘1人。此举旨在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编辑:车小轮)